一、招聘職位
(一)司法輔助人員1名
司法輔助人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,在法官的指導下開展工作。
主要工作職責包括:
1.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;
2.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,宣布法庭紀律;
3.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;
4.整理、裝訂、歸檔案卷材料;
5.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。
招聘條件
1.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;
2.年齡為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90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間出生);
3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、業(yè)務素質和道德品行;
4.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
5.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,不限專業(yè);法律專業(yè)、具有法律相關工作經驗者或取得法律職業(yè)資格考試C證以上應聘人員優(yōu)先錄用;
6.掌握速錄等崗位必需的業(yè)務技能。
(二)司法警察1名(適合男性)
主要工作職責包括:
1.法院機關、派出法庭的安全保衛(wèi)工作;
2.押解、值庭、值班工作;
3.協(xié)助執(zhí)行和財產保全、文書送達等工作;
4.完成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。
招聘條件
1.18周歲以上,30周歲以下;
2.獲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學歷,專業(yè)不限;
3.身高:170厘米以上;
4.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質好,遵紀守法;
5.身體健康,具有從事司法警察工作的體能素質;
6.警校畢業(yè)、退伍軍人、有體育特長可適當放寬條件或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錄取。
7.有C1或以上駕照,能熟練駕駛車輛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:
1.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;
2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;
3.違反社會公德、職業(yè)道德,造成不良影響的;
4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;
5.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辭退的;
6.參加非法組織活動的;
7.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工作人員的情形。
二、工資待遇
1.薪酬待遇按照龍州縣人民法院現行聘用工作人員薪酬待遇標準執(zhí)行;
2.享受國家規(guī)定的法定節(jié)假日和周末雙休;
3.出差補助等與機關正式人員待遇相同;
4.在本院工作滿一年后,每年按國家相關規(guī)定享受帶薪休假。
三、招聘原則
1.公開原則;
2.公平競爭原則;
3.擇優(yōu)錄取原則。
四、招聘程序
招聘工作按組織報名、資格審查、測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政審、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。
(一)組織報名
1.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2025年9月1日。
2.報名方式:
報名方式采用網絡方式報名,不組織現場報名。請報名者如實、準確填寫《龍州縣人民法院聘用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》(以下簡稱《報名表》)的各項內容,以及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(見附件),將報名表、誠信承諾書、有效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、其他證書掃描壓縮打包并備注文件名(名字+應聘材料)后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(fā)送至lzfy2005@126.com進行報名。
3.應聘者應提供資料:
(1)報名表(文末掃碼下載);
(2)誠信承諾書(文末掃碼下載);
(3)本人身份證、學歷、學位證書復印件;
(4)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張;
(5)有關資格證書、獲獎證書等復印件。
(二)資格審查
龍州法院政治部負責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。本次招聘在網上進行形式上資格審查,資格審查合格者,本院會電話通知本人在規(guī)定時間到法院參加測試。參加測試時,應聘者本人應攜帶學歷證明、身份證、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(具體見上文“應聘者應提供資料”),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、證明的,視為自動放棄。應聘者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關資料應當準確無誤、真實有效,有弄虛作假、隱瞞事實行為的,一經發(fā)現即取消測試資格,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。
(三)考試
1.司法輔助人員崗位。
考試分為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,速錄技能測試分為看打和聽打,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,滿分為100分。速錄技能測試合格的,才能進入面試。具體事項另行通知。
2.司法警察崗位。
考試采取體能測試+面試兩者結合的方式進行,體能測試為:2000米跑、100米跑、立定跳遠、握力、俯臥撐等),體能測試合格的,才能進入面試。具體時間、地點另行電話通知。
(四)面試
重點考察應聘者專業(yè)技能、邏輯思維能力、反應能力、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、綜合協(xié)調能力、儀表儀態(tài)等。
(五)體檢
根據速錄測試/體能測試和面試從高分到低分1: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。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。用人單位或報考者對非當日、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,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。復檢只進行一次,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。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。
(六)簽訂勞動合同
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為1年,設置一個月試用期。試用期滿后,經考核合格的,正式聘用;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合同。合同期滿后,經考核合格的,可續(xù)簽聘用合同。被聘用人員需按通知時間報到,不能按時報到的,取消聘用資格。
五、其他事項
(一)報考者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,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。
(二)對本公告內容不清楚的,可撥打相應咨詢電話咨詢。
聯系方式:
龍州縣人民法院通訊地址:廣西崇左市龍州縣龍州鎮(zhèn)龍錦大道10號。
咨詢電話:政治部 0771-8820661、0771-8822551
其他未盡事宜由龍州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。